通知公告

关于通报国家留基委各类公派访学项目及申报时间调整的通知
 
[发布时间:2020-03-26 20:45:41] [访问量:]

校属各单位:

按照学校工作要求,今年将从严控制学校公派出国访学人数,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各类项目出国访学。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国家留基委调整了部分公派出国访学项目的申报时间,具体情况如下:

一、常规项目

项目名称

原申报时间

变更后的申报时间

申报基本条件

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

4月申报第一批

9月申报第二批

合并为910-20日申报

1.普访不超过45岁,博士后申请人不超过40岁;

2.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;

3.外语达到国家留基委认定的标准。

地方合作项目

41-15

51-15

1.普访不超过50岁,博士后申请人不超过40岁;

2.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;

3.外语达到国家留基委认定的标准。

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

310-31

410-30

1.普访不超过50岁,博士后申请人不超过40岁;

2.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;

3.外语达到国家留基委认定的标准。

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

520-30日第一批,

1120-30日第二批

保持不变

1.普访不超过50岁,博士后申请人不超过40岁;

2.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;

3.外语达到国家留基委认定的标准。

注:1.详细项目信息和申请条件请点击上表“项目名称”中的留基委网站链接。2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、访问学者、博士后项目(“面上项目”)申报时间已截止。

二、其它目前可申报项目

请参看附件列表中的其它目前可申报项目,项目详情请点击“派出渠道”各项目的国家留基委网站链接。

请有出国访学意愿的教师提前做好规划,积极申报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其它目前可报项目列表.xlsx

 
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
2020325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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