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 按照学校工作要求,今年将从严控制学校公派出国访学人数,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各类项目出国访学。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国家留基委调整了部分公派出国访学项目的申报时间,具体情况如下: 一、常规项目 项目名称 | 原申报时间 | 变更后的申报时间 | 申报基本条件 |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| 4月申报第一批 9月申报第二批 | 合并为9月10日-20日申报 | 1.普访不超过45岁,博士后申请人不超过40岁; 2.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; 3.外语达到国家留基委认定的标准。 | 地方合作项目 | 4月1日-15日 | 5月1日-15日 | 1.普访不超过50岁,博士后申请人不超过40岁; 2.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; 3.外语达到国家留基委认定的标准。 |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| 3月10日-31日 | 4月10日-30日 | 1.普访不超过50岁,博士后申请人不超过40岁; 2.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; 3.外语达到国家留基委认定的标准。 |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| 5月20日-30日第一批, 11月20-30日第二批 | 保持不变 | 1.普访不超过50岁,博士后申请人不超过40岁; 2.申请时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; 3.外语达到国家留基委认定的标准。 |
注:1.详细项目信息和申请条件请点击上表“项目名称”中的留基委网站链接。2.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、访问学者、博士后项目(“面上项目”)申报时间已截止。 二、其它目前可申报项目 请参看附件列表中的其它目前可申报项目,项目详情请点击“派出渠道”各项目的国家留基委网站链接。 请有出国访学意愿的教师提前做好规划,积极申报。 特此通知。 附件:其它目前可报项目列表.xls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3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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